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现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 - 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 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 (预收帐款期末数 - 预收帐款期初数) - 当期计提的 坏帐准备 -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 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 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 预收帐款等, 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 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 减去。与收回坏帐无关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2、收到的税费返还 =返还的(增值税 +消费费 +营业税 +关税 +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等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