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访寻服务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签署:甲 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工作邮箱: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工作邮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服务1. 甲方非独家委托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按照甲方的职位要求, 检索、筛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甲方。为甲方搜索和审核核实候选人,并进行必要的面试与评 价。同时,根据甲方在委托期间对招聘计划进行的调整作积极配合及给予相应更换。2. 此服务以非专有的方式提供,即:甲方有权聘请任何第三方提供此项服务,乙方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类似之服务,若第三方的职位要求与甲方类似,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推荐合适人 选 。3. 向被聘用的候选人提供人事咨询与帮助,与甲方保持不间断的关系,协助双方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候选人顺利入职。4. 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由甲方与被聘用人员负责。乙方不对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任何其他第三方( 个人或法人 )之间的关系负责。二、职位描述1 甲方将随时给予乙方空缺职位描述,乙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