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读后感范文推荐【论法的精神读后感篇一:】从学哲学开始,就知道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一个时代所产生的意识性的东西肯定有这个时代的深深的烙印,现 在 21 世纪如此,同样把目光转到18 世纪上半叶也是如此。法律,其本质是什么,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 义把法律总结为两个方面: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 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是经过多少代人 总结、补充、完善所得到的,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作总结的。那么 在没有前人明确的概括与总结的条件下,我们该如何一步一步的去 摸索法律的本质,为后来者指明方向呢,让我们跟着孟德斯鸠的思 路来一点理清。18 世纪上半叶,正值启蒙运动发展的时期,在这之前已经有了 “文艺复兴 ”运动,而在文艺复兴之前是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 ”,封 建主义与宗教相结合的势力统治者这片大陆,人们的思想比较僵化, 欲望与人性被压制。不可否认,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条件下,这是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社会是发展的,在生产力发展的条件 下,人们的就要求更多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