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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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服务指南一、 适用范围需办理出质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二、 事项审查类型事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 年 9 月 1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32 号公布,2016 年 4 月 29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86 号修

2、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四、受理机构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和质监窗口五、决定机构合浦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2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二)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三)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

3、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八、禁止性要求申请内容应当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按照申请事项服务指南要求提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假证件,无条件全部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和假证件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九、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录十、申请接收接收材料:向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779-7201557办公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十一、办理基本流程(1)受理(2)承办人提

4、出承办意见(3)分管领导审批十二、办理方式申请人到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后当场受理。十三、办结时限3(一)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二)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2.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合法权益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5、如实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实地检查和监督检查的义务。十八、咨询途径(一) 窗口咨询: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二) 电话咨询:0779-7201557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779-7201577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一) 办理地点4地点: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二) 办理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3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查询电话:0779-7201557(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附录(一) 行政审批流程图(二) 申请材料目录(三) 申请表格与示范

6、文本5附件 1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工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承办人提出 审查意见(当场决定)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行政确 认的决定(当场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 3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 务 窗口首 问责 任人 对 申 请 当 场审查 并作出 处 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的6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7、)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 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 求 备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原件复印件 否 1 份 A4 纸必要 申请人自备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3 登记事项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复印件 否 1 份 A4 纸必要(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分别提交,见备注)申请人自备本人

8、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1)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2)质权合同。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7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说明: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

9、”(http:/) 、 “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或者登录广西红盾网(http:/) ,下载相关表格。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8附件 3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空白)股权所在公司名称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登 记 事 项出质股权数额 被担保债权数额

10、股权类型 有限公司股权 股份公司股权出质人类型 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然人 其他申报事项质权人类型 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金融业企业 自然人 其他申请人声明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

11、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 负责。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9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空白)质权登记编号:变更事项 原

12、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股 权所在公司名称股 权所在公司注册号出 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登 记 事 项出 质股权数额 万元/万股 万元/万股申 报 事 项 被担保债权数额 万元申请人声明质权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

13、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10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空白)质权登记编号:股权所在公司名称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出质股权数额 万元/万股注销原因1、主债权消 灭;2、质权实现 ;3、质权人放弃 质权;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注:注销原因在备选项前上划“” 。申请人声明申请人自愿提出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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