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XX县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专门监管责任、专业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企业知责履责尽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X政发2019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以下简称冶金工贸行业)。 三、监管责任和片区划分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X政发2019XX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属地原则,XX县安全生产工作站下设三个安监站,分别负责各自片区职责范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冶金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商贸行业只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监管,规模以下的商贸行业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