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XX县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创新保险扶贫的有效方式,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根据省、市部门关于开展防贫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0年起,为全县处于贫困边缘且易致贫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且易返贫的脱贫户,实施防贫保险,进一步增强“易致贫低收入户”和“易返贫脱贫户”(以下简称“两易户”)的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保险对象 防贫保险对象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人口和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易致贫人口,具体参保农户不事先识别,不事前确定,原则上按照防贫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国家贫困线1.5倍(2020年脱贫标准为4000元/年,1.5倍即6000元)的标准进行框定,按照全县农村人口10%的比例框定防贫保险人数。出险和理赔时,以是否致贫和返贫为原则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防贫保险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