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2.2 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专家组及职责2.4 成员单位及职责2.5 现场指挥部3.监测预警3.1 预防3.2 预测3.3 预警 2 3.4 预警变更与解除4.信息报告4.1 信息接报4.2 信息核实研判与报告4.3 报告内容4.4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5.应急响应5.1 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指挥与协调5.4 应急处置措施5.5 扩大响应5.6 应急联动5.7 社会动员5.8 应急结
2、束6.恢复与重建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保险6.4 总结评估 3 7.应急保障7.1 队伍保障7.2 物资保障7.3 通信保障7.4 交通运输保障7.5 治安保障7.6 经费保障8.宣教培训和演练8.1 宣教培训8.2 演练9.附则9.1 责任追究9.2 预案制定9.3 预案修订9.4 预案实施附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阳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
3、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需要进行医疗卫生救援的突发事件。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加强协作,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1.5 风险评估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分析评估事件可能进一步产生的人员伤害风险及伤亡数量,启动医疗救援预案及救援流程。 5 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总
4、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和计生局、城阳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工业信息化局、区文新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组织指挥一般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支持;(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公共事件或预警信息
5、,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负责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所属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5)根据突发事件中人员伤亡的发生、发展趋势及救治情况, 6 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医疗救援现场指挥部;(6)承担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2.2 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和计生局、城阳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承担接受救治任务
6、的区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培训与管理;(4)建立突发事件人员伤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2.3 专家组及职责区卫生和计生局组建由各专业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主要职责:(1)为区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建议和技术 7 咨询,指导和参与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的修编、
7、演练、评估工作;(2)参与现场医疗救援,对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医疗救治方案及流程、卫生防疫、受伤及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研究、评估,向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和技术支持;(3)参与医疗救援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4)参加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2.4 成员单位及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处置部门制定信息发布方案;拟定对外宣传报道口径,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站进行舆论引导和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区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突发事件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灾后流行病调查分析及防疫防病,做好各类医疗卫
8、生救援机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救治人员的伤亡统计工作。城阳公安分局:负责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现场环境安全保障、警戒、人员搜寻、保障医疗卫生救援车辆的道路畅通,将在危险区内搜救出的伤病员移送至安全区域,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维护现场医疗救治点的治安秩序。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医疗物资的运送、 8 伤病员的转送保障,开通卫生救援保障绿色运输通道,根据医疗卫生救援需要,调动公交车辆或大型客车转运现场轻伤员。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负责后续医疗卫生救援耗用物资的经费。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医疗卫生救援物资、药
9、械设备的检查和检测、提供。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医疗卫生救援人员所需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猪肉、蔬菜、豆制品等的供应。区民政局:根据现场情况及部门职责做好死亡人员尸体的相关处理。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救援的先期处置;在区医疗救援指挥部领导下,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维护现场医疗救治点的治安秩序。其他:区工业信息化局、区文新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共青团委、区妇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区医疗救援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2.5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医疗救援应急
10、指挥部牵头,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 9 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3.监测预警3.1 预防区卫生和计生局针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做好人员伤亡情况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3.2 预测区卫生和计生局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发生的规律、特点,对风险隐患做好预测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伤亡人员及早预防、预警和处置。同时做好救援单位、车辆、人员、物资的调配。3.3 预警3.3.1 预警分级医
11、疗救援应急指挥部按照处置事件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分析其发展趋势,对公众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蓝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发生一般事件级别损害的。黄色预警级别: 10 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发生较大事件级别损害的。橙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发生重大事件级别损害的。红色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件级别损害的。3.3.2 预警发布协助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单位做好伤亡人员预测的统计及发布工作。3.3.3 预警响应(1)蓝色预警响应:一般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救援的现场指挥和处置,采取如下响应措施: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部门会商、救援情况研判;通知有关街道办事处、急救中心、医疗救治机构及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准备,并保证专用值班电话 24 小时通信畅通;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完善应急准备;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必要医疗救援设备物资,做好医疗救援应急准备。(2)黄、橙、红色预警响应:确认即将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医疗卫生救援事件,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