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城建监察大队2017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目录第一部分:城建监察大队单位概况一、单位基本情况(一)基本职能一是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二是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三是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 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是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 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是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