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了加强组织绩效目标传导,全面评估员工工作效果,激发各级(各类)人员工作潜能,提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实现,保证个人与公司价值双赢。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核。集团总裁由董事会负责考核,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集团考核委员会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员工层等各类人员。第二条 考核原则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公平、公正;四、多角度考核。第三条 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 薪酬分配;二、 职务升降;三、 岗位调动;四、 员工培训。第二章 考核方法第四条 考核周期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各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第五条 考核职责划分一、 两级考核管理委员会的构成:集团管理总部考核管理委员会包括:集团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助理、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