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训练,使学生达到系统地巩固并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等问题,综合锻炼并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 为加强对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 在分管院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教研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