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笔试标准一、考试目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二)小学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职 业 道 德 与 素 养 1.1职业理念 1.1.1 了解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 了解小学教育阶段小学生发展的特点,能关爱学生并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