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中小学校级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级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经中共区委教育局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助理人选。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校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 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 区教育局工委书记 区教育局局长 组 员: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考评小组: 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同志组成。 中小学校长、书记代表参加民主推荐。 二、竞岗职位 根据“三定”方案及全区教育现实需要,本次校级干部岗位竞争,采用资格竞聘的形式。具体为: 中学校长助理 13名 小学校长助理 11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教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我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