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XX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县XX镇人民政府扶贫项目资金监控,确保扶贫专项资金正确有效运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巩固脱贫成效,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XX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扶贫项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XX县XX镇人民政府扶贫项目资金。 第三条扶贫项目资金一般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贷款贴息、产业扶贫资金、县级专项扶贫资金等,采取“专款专用”支付模式,实行上级财政统一管理。 第四条XX镇人民政府扶贫资金从种类上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项目资金和集体项目扶贫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项目资金由镇扶贫专干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负责业务资料收集及报账资料;项目资金由项目业务主办负责相关资料收集及报账资料;分管扶贫领导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资金支付时财务人员负责票据的审核和资金拨付。 第五条扶贫到户资金必须通过一折通拨付到贫困户账户并及时打印银行上传成功花名表,项目资金必须支付到具体对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