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施工安全协议学校施工安全协议甲方:乙方: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甲方与乙方特订立以下安全责任合同。1、乙方必须依法持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学校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人必须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受委托的乙方法人代表,并与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必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奖惩等内容。3、乙方工程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4、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进行必要的.劳动保护。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识,并对习惯性违章不盲目操作。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不安全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