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厅2017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委办发20179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教发201839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9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办好符合教育规律的有盘锦特色的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目前社会、学校和家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各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对课后服务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坚持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区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