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建设无烟公共场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健康县城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全县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县城文明形象。二、禁烟区域 禁烟、控烟工作的重点放在医院、学校、机关、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以下场所禁止吸烟:(一)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和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二)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病房区及走廊。(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外活动区域。(四)档案室、图书室。(五)商场、书店、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