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3篇企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3篇 篇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3号)的要求,20*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14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14年12月初在肥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