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州 市 岑 村 强 戒 所 民 警 食 堂食 材 采 购 及 配 送 服 务 招 标 项 目( 项 目 编 号 : FEGD-CT17102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采购人: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7 年 12月目 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1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2-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第一部分磋 商 邀 请 函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
2、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磋 商 邀 请 函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1.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1022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3.采购预算:175 万元/年(共一年)4.项目内容及
3、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4.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项目内容 采购周期 预算(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1 年 175 175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详情请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报价人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4.2 采购项目品目: 其他服务4.3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本项目为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所需的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所需食材按戒毒所订单分批供应,民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金额约 175 万元/年;货物的供应期为一年。详细技
4、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3.报价人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 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
5、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6.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6.1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
6、)原件;6.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6.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供应商资格要求
7、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9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越良大厦 6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8、 号越良大厦 6 楼开标室六、开标评标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七、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越良大厦 6 楼开标室八、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自 2017-12-28 至 2018-01-02 止。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十、供应商注册登记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磋商项目报价但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徐女士电话:
9、020-83642820 转 825 电话: 020- 87238056传真: 020-83642820 转 804 传真: 020- 87239710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越良大厦 6 楼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育新街 111号邮编: 510095 邮编: 开户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27 日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第二部分报 价 供 应
10、商 须 知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报价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 “成交供应商” 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2.5 “货物”指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2.6 “服务”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
11、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项目货物、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3.6 符合中
12、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1 磋商邀请函;1.2 报价供应商须知;1.3 用户需求书;1.4 合同条款;1.5 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文件的澄清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13、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若报价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
14、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三、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编写1.1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1.3 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FEGD-CT1710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1.4 报价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
15、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2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3 技术(服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5 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服务条款)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26 报价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3.1 响应文件正
16、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2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 A4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3.3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3.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项目名称:广州市岑村强戒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EGD-CT171022 报价供应商名称: 报价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联 系 人: 联系电话:3.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