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油泥浮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编制单位: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7月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改说明2020年5月27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岳阳市主持召开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油泥浮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完善项目由来,明确原油泥浮渣利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完善油泥浮渣来源、数量及危险废物代码;明确本项目所用油泥浮渣仅限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自产,不得接受其他企业的油泥浮渣。已完善项目由来,明确油泥浮渣利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P2;完善油泥浮渣来源、数量及危险废物代码P2;明确本项目所用油泥浮渣仅限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自产,不得接受其他企业的油泥浮渣P2。2核实油泥、浮渣成分,特别是氯、硫、镍等含量;结合CFB锅炉运行调度情况,明确本项目油泥浮渣掺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