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并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统计制度统计对象为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三)本统计报表分为综合报表和基层报表。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进出口情况、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情况和自然人移动情况等。(四)服务进出口统计的范围包括服务提供者从中国境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中国的服务出口;以及境外服务提供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中国的服务进口。(五)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包括外国或地区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50%以上的股权)的中国境内企业在中国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即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以及中国境内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控制(直接投资者拥有50%以上的股权)另一国或地区企业而在该国或地区境内实现的服务销售,即外向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