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所属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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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所属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所属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以及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实行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所属指导委员会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有效服务,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会及其所属指导委员会的健康发展,为推动广东省职业教育研究和教学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条 各指导委员会是学会根据开

2、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学会某项业务活动的内部办事机构,是学会的组成部分。第四条 各指导委员会应当使用“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XX指导委员会”的全称开展业务活动,其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第五条 各指导委员会接受学会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学会承担。第六条 各指导委员会的成立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第七条 各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学会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常务理事会审定。第八条 各指导委员会不准刻制公章。如确需使

3、用公章的,可向学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填写附表 1 印章使用申请表) ,经审核同意后由学会秘书处加盖学会的印章。第九条 各指导委员会不准开设银行账户,财务管理由学会统一负责。(一)各指导委员会的经费来源:1.在学会章程范围内的收入(捐赠、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业务活动收入不以盈利为目的,其收费应坚持成本补偿原则或成本适当补偿原则,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2.学会的经费下拨。(二)各指导委员会不得私设账户,其合法收入应上交并存入学会的银行基本账户。(三)各指导委员会需要使用经费时可向学会申请(填写附表2 经费申请表) ,经同意后凭相关合法票据到学会报账,相

4、关票据背面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的本人真实签名。(四)各指导委员会的经费使用要做到公开透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符合学会章程的规定,不得挪用、贪污和侵占,要定期向会员和学会汇报收支情况,接受学会和民政、财务、纪监、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 各指导委员会按要求向学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依据计划开展活动。计划外的重大或涉外事项和活动需提前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表 3 活动审批表) ,经学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一条 各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学会章程推荐发展会员。第十二条 各指导委员会应当按照学会的规定按时换届。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70 周岁,每届任期五

5、年,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第十三条 各指导委员会必须确定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为主任所在单位,以后随主任的变更而变更。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应积极支持和参与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和各类活动,共同为学会工作做出贡献。第十四条 各指导委员会若变更名称、办公场所、业务范围、负责人、挂靠单位等,应当向学会提交下列文件:(一)变更申请书;(二)指导委员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三)变更名称时,填写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变更登记表 (附表 4) 。(四)变更或增补负责人时,需提交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填写附表 5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 。有关变更事项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后存档备

6、案。第十五条 各指导委员会的注销,应当向学会提交下列文件:(一)注销登记申请书;(二)指导委员会关于注销事项的会议纪要;(三)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注销登记表 (附表 6) 。有关注销事项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后存档备案。第十六条 学会被注销或被撤销登记,其所属的各指导委员会同时被注销或撤销。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可视情节轻重提出警告、限期整顿,直至撤销该指导委员会,并追究该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的责任:(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冠以“中国” 、 “全国”和“中华”等名称开展活动的;(二)非法刻制印章或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7、的;(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按审批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开展活动的;(五)未经学会允许,在国际交往中擅自开展活动的;(六)连续两年未开展活动或不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的;(七)对学会交办事项拒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会秘书处。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学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02月 13 日起施行。附表:1.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印章使用申请表2.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活动经费申请表3.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活动审批表4.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变更申请表5.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6. 广东省职

8、业技术教育学会指导委员会注销申请表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4 年 2 月 17 日附表 1: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印章使用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申请人 数量 份用印事由(请填写清楚申请用印文件的名称、主要内容和用途)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申请单位意见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学会经办人审核: 负责人审核:注: 1、凡使用学会公章须填写本表;2、申请用印时,本表与用印文件一并交学会秘书处审核。审批 签名:年 月 日签名:年 月 日备注附表 2: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活动经费申请表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活动详细计划可附后一并提交;2、学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20-37626378。申请单位活动名称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活动内容简介经费使用明细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学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附表 3: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活动审批表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活动详细计划可附后一并提交;申请单位活动名称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活动地点 参加人数活动时间活动目的活动内容(主要议程等)申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学会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2、学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20-3762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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