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为了做水利局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增强水利局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局实行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局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领导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 2、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3、*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统计、分析、公示、及上报工作。 4、应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按时准确上报能源消耗统计数据。(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的使用。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 3.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走廊、通道等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