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关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党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学习、岗位、服务、奉献、创新等内容的量化,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适用范围 财政局机关支部所有共产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流动外出等情况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党员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经党支部填注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党员积分制管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推行预备党员积分考察制和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合格准入制度,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三、内容方法 (一)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党员积分每季度统计一次,全年按照基础分30分、任务分60分、奖励分10分,满分100分的标准设置。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得分分值+奖励分分值-扣分分值”。年终党员总积分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二)积分考评细则 根据所管辖党组织和党员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党员积分制以党支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