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的意见(X政规2020X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使各项制度得以落实,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市场监管更加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二、整治内容 (一)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治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 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设立商品房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发布宣传广告和开展销售活动; 3.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5.一房多卖,损害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