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灾后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一、出台背景7月6日以来,我市普降暴雨、大暴雨,部分地区出现特大暴雨,造成重大水情和灾情。截至7月15日10时,全市受灾人口57.2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6.1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582.02公顷,倒塌房屋184户273间,此次灾害共造成各项经济损失高达564607.44万元。为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帮助受灾企业抗灾自救,需参照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制订一份政策措施具体支持企业灾后复工复产。二、总体目标要求坚决贯彻落实_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关于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市洪灾受灾企业抗灾自救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等问题,助力受灾企业渡过难关。三、政策依据以_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参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财政应急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