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第一篇 矿领导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始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生产原则。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保证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认真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和本矿做出的安全生产决策、决定。 四、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五、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六、定期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