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动物国内运输托运证明书 XIACT/CSD2014货运单号码始发站 厦门目的站此证明书由托运人如实、正确填写,用以证明:(在适用的栏内划):是不适用1、从野外捕获的动物已为航空运输进行了适当的驯化。2、该货物中不含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物种。3、该货物中含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物种,并持有政府部门签发的运输许可证。该许可证附在货运单后。4、除做好所有的预先安排外,该货物已正确描述和包装并且符合现行的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MH/T 1014-2004标准的规定,符合承运人和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的有关法规。该动物健康状况良好,情绪稳定,不处于发情期,适合于国内航空运输。托运人保证并同意接受下列条款:1、 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动物死亡或由于动物本身的或与其他动物间的相互行为,如:咬、踢、角抵、牙刺或窒息而造成的动物死亡或受伤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承运人及其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 由于航班延误、动物本身或包装的原因,造成动物缺氧死亡、受伤、逃逸而被击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