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事代理三方协议书甲 方: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乙 方(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丙 方(委托人):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管理乙方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2、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录用、调动、人事档案转移和干部身份保留手续。3、及时做好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为乙方引进和招聘人才提供相关服务。4、办理应届毕业生调配手续及代理人员的调档手续。5、需要时可为乙方免费代办聘用合同鉴证等服务。6、提供有关政策规定的档案利用服务。7、必要时开展对卫生人才的素质测评和评价工作。8、提供其他需要并可以代理的服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被委托代理人员的行政、编制等隶属乙方。2、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事宜。3、乙方有权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约定,对丙方做出续聘、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并及时出具书面决定通知甲方,同时督促丙方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4、委托人事代理期满,乙方须及时督促丙方与甲方办理终止委托代理及档案转移等手续。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