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东莞市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基函20202号)等系列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招生类别(一)公办学校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非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群体、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二)民办学校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学校1.茶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1)原住户籍学生学位安排: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起始年级(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