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市直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依据嫩江县2012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本办法。一、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省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指标、共性责任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三个部分,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分数确定后,再按7:2:1的权重折算出各被考核部门单位的考核得分。(一)目标任务指标:包括责任指标、项目建设、向上争取、招商引资四类指标。责任指标和项目建设共90分。责任指标包括:省考核指标、市考核指标和县考核指标三个方面。项目建设包括: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两部分。重点工作不仅包括全民创业、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干部大下乡、政务公开、十大绩效工程、三优文明城建设和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实施等内容,还包括本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指标、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由绩效办和考核责任部门确定指标的具体内容、分值分配、计分标准及认定依据,经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绩效考核办和承担考核任务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部门重点工作由被考核单位确定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分值分配、计分标准及认定依据、完成时限,经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绩效办负责考核。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