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定向就业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经 (在职人员工作单位,简称甲方),上海师范大学(培养单位,简称乙方),硕士研究生(简称丙方,为甲方在职人员)三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 培养专业、学制姓 名专业学位学制起讫日期硕士3年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二 培养与管理丙方为在职研究生,在入学时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医疗等关系均保留在甲方。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按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培养,并按学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丙方完成学业,符合要求,乙方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办理学位申请。丙方如因病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乙方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由甲方安置中途辍学的丙方。三 培养经费丙方培养费为 每年 壹万肆仟 元,甲方和丙方商定后,由甲方或丙方或甲丙双方共同承担。培养费按学年缴纳,须在每年9月1日以前交付乙方。逾期未能缴付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