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24号签发人:宫能平安徽理工大学双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为积极推进我校的双语教学(“双语”指汉语和英语,以下同),特修订本办法。一、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双语”课程是指除外语课之外的,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二、双语教学课程设置范围各学院(外国语学院除外)应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至少开设12门双语教学专业课程。凡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双语教学课程(即在课程后注明“双语”字样),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于相应学期开设,并于开课前一学期通知该课程所面向的学生。如培养方案中没有确定双语教学课程,相关学院须积极创造条件,在两年内开设12门双语教学课程。三、双语教学条件(一)教师的要求任课教师应明确双语教学的目的,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课程内容,教学经验丰富,热心双语教学。承担“双语教学”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3、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