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集中资源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研究成果落地和产业化应用,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经济建设主战场,聚焦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在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等方面,取得原创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为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提供科技支撑。第三条 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在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军民融合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新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产业领域取得技术突破。第四条 适用范围:(一)佛山市市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