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闽江学院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发教学单位与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服务质量,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我校决定开展教学管理奖评选工作,表彰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人员。 一、奖项设置教学管理奖设“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两个奖项。二、评选范围(一)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包括学校内各教学单位。(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包括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主任及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专职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务秘书以及教务处各科室人员。三、评选条件(一)教学管理先进单位1、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系(院)、教研室有学年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培养方案及相关教学文件制定及时、管理规范。2、能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有试讲制度、教学督导制度,以及教学检查制度,执行效果好;教师调课率低,两年内无教学事故发生。3、重视教与学的有效沟通,能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针对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及时给予答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