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学前教育网信息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建立黑龙江学前教育网与各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各级信息员的作用,规范管理与运行,特制定黑龙江学前教育网信息员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黑龙江学前教育网各级信息员,包括本网站信息员与幼儿园信息员。第二章 岗位要求第一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网站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网站形象。第二条 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第三条 关注地方学前教育发展,及时挖掘、报道相关信息。第三章 信息员任职资格及任职程序第一条 本网站信息员必须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方面的负责人推荐,能代表本地教育部门发布本地的学前教育政策、官方新闻、重要动态等。第二条 幼儿园信息员必须由幼儿园园长指定,幼儿园信息员应能代表幼儿园在我站发布本园的重要活动信息以及教学、管理成果。第三条 希望在我站新增信息员的园所,由园所所在的市(县)教育局和我站联系,通过邮政信件、传真或电邮给我站提供幼儿园出具的信息员推荐信。我站收到推荐信后将结合推荐人选的发稿数量质量研究选任决定。第四条 为便利沟通,新入选的信息员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