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章程(二一五年五月)为便于企业反舞弊联盟正常运作,协调与沟通,特制定此章程。一、加入与退出1.1联盟遵循自愿加入原则,凡有意加入联盟,经联盟委员会一致同意,且新成员签署加入之承诺书、同意遵守本公约者,即可成为联盟成员。联盟成员同时享有退出自由。联盟成员自正式向联盟委员会提出退出之日,退出本联盟。1.2凡联盟成员不遵守约定,或其行为不符合反舞弊宗旨的,任何联盟成员均可提出清退建议或申请,经联盟委员会1/3以上代表附议或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可予以清退。二、日常运作机构及职责2.1联盟大会1)组成:联盟大会由联盟成员企业全体组成,具体由各成员企业推荐一名代表组成。2)职责及行使权利方式:讨论决定联盟基本事项,表决规则为三分之二以上企业同意则表决通过。经联盟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各成员应予遵守。2.2联盟大会常务理事会、主席:1)组成:联盟委员会设置常务理事会,成员为:常务理事会由联盟发起企业组成,并设立轮值主席组织会议,常务理事单位轮流担任轮值主席,任期一年。轮职主席的职责为组织联盟会议,讨论决定联盟重要事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