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理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为中国药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缩写:CNPHARS。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药理学及其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和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团体会员,是发展我国药理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药理学工作者,为促进中国药理学科发展、人才成长、科学技术普及做出贡献;本会提倡“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团结和组织中国药理学科技工作者,为推动我国医药事业发展,维护人民健康,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和振兴国家经济深化发展而努力工作。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 组织开展药理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