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学副校长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涉及校园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与管理职责,全力做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校长与分管教学副校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1、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领导和组织教务处、教科室、年级组或其它部门的安全维稳工作,督促检查管辖部门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2、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教师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文明守法意识和水平,使教师遵守法率达100%。3、 积极主动地了解教职工的困难和要求,及时洞察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将教师中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保分管的教职人员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4、 组织教务处或其它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规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