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学校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19年学校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2019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思想建设(满分40分) 1.根据学校2019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各支部结合所辖处室工作,搜集学习材料,制定具有特色的学习计划,建立有考勤、有记录、有交流、有笔记的学习制度,保证支部集体研讨学习不少于4次,尤其是要将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去,把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 (制定具有支部特色学习计划,得2分;每有1次集体研讨学习,得3分,若没有相关考勤、记录、笔记等资料则该次集体研讨学习,不得分,上限12分) 2.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实际形势,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 (党支部书记每上1次党课,得2分,若没有相关考勤、记录、党课材料等资料则本次党课,不得分,上限8分)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次,并做好党员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