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厅201715 号)和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水管函2017223 号) 蚌埠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蚌埠市龙子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
2、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落实龙子湖区蚌埠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机制,在街道辖区内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落实、落实必到位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
3、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河湖水系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2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追究问责到位。(三)工作目标到 2017 年 6 月底前,建立街道街河长制体系,7 月底 8 月初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湖管理体系。到 2020 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
4、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到 2030 年,依据龙子湖区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二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1.设立河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周如胜同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晓忠同志担任河长,街道副主任迟正国同志担任副河长。2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街道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曹山街道城管科,街道副主任任迟正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城管科丁泽民同志为联络员及河长制办公室成员。(二)工作职责1.河长的职责。河长、副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街道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
5、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2.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河长、副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3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责任,深入贯彻
6、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国办发20132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 号),严格考核监督。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涉河涉湖建设项目监管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
7、作方案 、 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湖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实施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四)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落实工作责任,实现河长制体系
8、全覆盖。附件 1:曹山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及成员名单附件 2:四项制度42017 年 6 月 26 日附件 1:曹山街道“河长制” 工作领导及成员名单河 长: 周如胜 曹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晓忠 曹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河长: 迟正国 曹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联络员: 丁泽民 曹山街道城管科协管员成员单位:1、曹山街道城管科 2、曹山街道行政执法中队 3、龙河社区 4、工农社区 5、幸福社区 6、马村村委会5附件 2曹山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制度(试行)为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根据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中心各成员单位部门。二、考核原则(一)协调
9、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二)动态性原则。按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中心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考核。三、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总河长”会议研究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表彰奖励等。(二)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中心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开展考核。(三)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6四、考核分工河长制办
10、公室负责河长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布考核结果。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纳入中心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等有关指标统计调查。相关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方案承担相应工作考核。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一)考评结果纳入中心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二)考评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三)考核结果报送区组织、人事、综治办等有关部门。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制度一、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与编发(一)信息简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情况;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3、全面推行河
11、长制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街道河长办不定期编发,每旬不少于 1 期。分送街道河长、7相关负责同志、各部门、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二)信息专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1、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2、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3、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4、其他重要事项。街道河长办及时编发,一事一报。分送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相关负责同志、街道党政办。(三)工作通报。主要反映以下内容:1、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
12、情况;2、推行河长制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各地河湖管理保护中行政执法、司法情况;4、河长制工作督查情况;5、其他应通报的情况。街道河长办定期编发,原则上每 3 个月 1 期,于双月月初印发。分送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信息报送要求1、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应根据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将本部门、本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街道河长办。 82、信息报送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3、报送的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表述、用词
13、、分析、数字务求准确。(二)信息报送方式分为日常报送、工作进展月报、年度工作总结三种方式。1、日常报送。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应将本部门、本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适时报送街道河长办,可一事一报,也可综合报送。但对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一事一报,实时报送。2、工作进展月报。自 2017 年 8 月起,每月 5 日前,各村、社区河长办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街道河长办。3、年度工作总结。自 2017 年起,每年 12 月 20 日前,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应对本部门、本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年度工作目标
14、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议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街道河长办。三、其他事项请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办,于 5 月 25日前明确一名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的领导、一名工作人员。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街道河长制办公室:0552-3032379电话(传真):0552-30283799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辖区河流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曹山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制定建立河长制河长会议制度第一条 河长制河长会议由中心“总河长”或“副总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召开。第
15、二条 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第三条 会议由中心河长制办公室或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中心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河流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污染和水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其他需要在联席会议上讨论、解决的议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成员单位及责任人分别落实。中心“河长办”将对会议精神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逐级报区、中心“总河长”和“副总河长” 。10曹山街道河长
16、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曹山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河长制工作督查。第三条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查工作。第四条 督查分类(一)日常督查。河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查的事项,主要采取“定期询查” 、 “工作通报”等形式督查。(二)专项督查。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督查落实的重大事项,及“总河长” “副总河长”各“河长”批办事项,采取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查。(三)重点督查。对河流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重点督查。第五条 督查要求(一)任务交办。主要采用“督查函” “河长令”等书面形式交办任务, “督查函”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河长令”按程序由“总河长” “副总河长”各“河长”签发。督查文件明确督查任务、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期限等。(二)任务承办。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应当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督查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协办责任单位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的,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