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评估标准应用时注意的问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专家委员会 顾问 冯 守 仁,一、评估标准总体框架,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馆 副省级城市文化馆 等级必备条件是否达到等级指标 项目、标准、等级、说明、评估细则 评估标准评定分数 项目、标准、分值、说明、评估细则,评估标准 2,总分:1050分 办馆条件:4类16项,360分。 队伍建设:3类 9项,110分 公共服务:7类33项,420分。 管 理:4类 8项,100分。 提高指标:6项 50分。,指标和采用数据 1,评估年度指标(2014年) 说明和评估细则没有注明指标时点或时段的均属于2014年指标 时段指标:2014年全年数据(活动) 时点指标:2014年年底数据(人员) 评估时段指标(2011-2014年) 说明和评估细则注明使用2011-2013年的数据,指标和采用数据 2,特殊情况: 累计指标 从建馆到2014年的数据(设备总值、建档时长) 检查时点指标 检查时的数据(为推进某项工作而采取的放宽性指标-数字化指标),指标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馆舍、环境、服务项目、服务公示等 上网检查 网站功能、数字化服务等 资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