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为加强本市郊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和一般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特制订本标准。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强郊区基层卫生建设,促进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适应郊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郊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促进卫生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在郊区村卫生室建设中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调整,村卫生室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功能,充分履行郊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网底职能。(二)建设规模应根据地域、服务人口、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和区、镇(乡)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三)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关注弱势群体,加强社区疾病综合防治、疾病的早期发现工作,改善就医环境,提供一般小伤小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开展,基本实现辖区居民人人享有健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