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烟 草 行 业 工 商 统 计 调 查 制 度国 家 烟 草 专 卖 局 制 定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2018 年 1 月 2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 目 录一、总说明 .7二、报表目录 .10三、调查表式 .1
2、1四、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18(一)工业企业日报指标 .18(二)商业企业日报指标 .20(三)卷烟工业企业月报指标 .22(四)非卷烟工业企业月报指标 .28(五)节能减排月报指标 .28五、附录 .34(一)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名单 .34(二)烟草行业复烤、烟机及其他工业企业名单 .35(三)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名单 .36(四)卷烟价类分类标准 .38(五)烟叶消耗折算系数 .38(六)盘纸消耗折算系数 .39(七)统计数据重报申请单 .39 4 一、总 说 明(一)为及时、准确、完整反映烟草行业卷烟及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为行业调控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3、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执行范围:烟草行业具备法人资格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具体包括:1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及下属生产点(见附录一);2烟草行业非卷烟工业企业,包括复烤、薄片、醋纤、烟机、卷烟材料及其他工业企业(见附录二);3烟草行业商业企业(见附录三)。(三)数据采集方式:1通过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实时自动采集卷烟生产、购进、调拨、销售、库存量及相应金额数据,需求量、订单量和卷烟交易系统采集的数据;2各工业企业定期填报产值、增加值、原辅材料及节能减排等数据。(四)数据采集内容:1日报:(1)烟草行业工业企业卷烟产、购、调、存日报(国烟
4、工 1 表) ;(2)烟草行业工业企业雪茄烟产、购、 、调、存日报( 国 烟 工 2 表 ) ;(3)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购、调、销、存日报(国烟商 1 表) ;(4)烟草行业商业企业罚没烟购、调、销、存日报(国烟商 2 表) ;(5)烟草行业商业企业雪茄烟购、调、销、存日报(国烟商 3 表) ;(6)烟草行业商业企业订货订单日报(国烟商 4 表) 。2月报:(1)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月报(国烟工 3 表) ;(2)烟草行业非卷烟工业企业月报(国烟工 3 表附表) ; 5 (3)烟草行业工业企业能源购进与消费月报(国烟工 4 表) ;(4)烟草行业工业企业用水情况月报(国烟工 5 表) ;(5
5、)烟草行业工业企业生产排放物月报(国烟工 6 表) 。(五)数据采集要求:1起报单位:卷烟工业生产点、商业地市级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醋纤、烟机、复烤及其他工业企业。非卷烟工业企业登录烟草行业综合门户填报,填报网址:http:/10.1.7.62/SignOnServlet 。2审核要求:上报单位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和国家局报送数据时,均要由本单位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对数据认真审核并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后报送。工商企业数据报送至所属省级局(公司) 、工业公司或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经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对数据认真审核后数字证书签名,再由省级公司、专业公司报送至国家局。3统计原则:产量:内销卷烟须经过生产下
6、线件烟打码校验工序和审核确认;国产出口卷烟、雪茄烟由工业企业填报确认;工业购、调量(金额):内销卷烟量须经过出、入库件烟扫码和审核确认,进口卷烟及雪茄烟数量由商业企业人工填写出、入库单后审核确认;金额依据卷烟销售合同相关信息自动抽取并审核确认。商业销售量(金额):卷烟(雪茄烟)须经过分拣线条烟打码工序和审核确认;金额通过卷烟订货订单系统抽取生成并审核确认。库存量:经已确认的卷烟(雪茄烟)产、购、销、调、损溢数据计算生成。各单位须建立定期库存校验制度,对所属仓库存货定期盘点,如数据出现差异需上报国家局。工业企业原辅材料数据均以办理出入库手续为准。4报送时间及修正数据:(1)日报:统计人员须于每日
7、 18 点前完成对前一个自然日数据的数字证书签名。(2)月报:卷烟(雪茄烟)产、调、销、存月报数据由每日数据自动汇总生成,不再填报。产值类、节能减排等数据于月后 10 日内填报,工业月报其他数据于月后 15 日内填报。 6 (3)年报:由月报数据汇总生成,不再另行填报。(4)数据重报:各上报单位对已完成数字证书签名的数据进行数据变更的视为数据重报。数据重报要求:上报单位须逐级说明原因,由省级单位填写重报申请单(见附录七)后报至国家局,备案后国家局下发重报指令,上报单位进行重报操作时须重新进行数字证书签名。(5)数据补报:上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字证书签名视为补报。上报单位未按要求上报数据及
8、数字证书签名时,须向国家局说明原因,备案后可推迟上报,因停电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不视为补报。逢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数字证书签名可顺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月报可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延期上报。 7 二、报表目录及表式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 起报单位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国烟工 1 表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卷烟产(购)、调、存日报 日报 卷烟生产点 省级工业公司 实时自动采集次日18 点前完成数字证书签名 11国烟工 2 表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雪茄烟产(购)、调、存日报 日报 有雪茄烟业务的卷烟工业企业 同上 同上 12国烟商 1 表 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购、调、销、存日报 日报 地市级局(公司
9、) 省级局(公司) 同上 12国烟商 2 表 烟草行业商业企业罚没烟购、调、销、存日报 日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3国烟商 3 表 烟草行业商业企业雪茄烟购、调、销、存日报 日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3国烟商 4 表 烟草行业商业企业订货订单日报 日报 同上 同上 每日 24 点前自动采集 13国烟工 3 表 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月报 月报 卷烟工业企业 省级工业公司产值类、节能减排指标月后10 日,其他指标 15 日,网上填报14国烟工 3 表附表 烟草行业非卷烟工业企业月报 月报 非卷烟工业企业 省级工业公司、省级 局(公司) 月后 10 日内网上填报 15国烟工 4 表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
10、能源购进与消费月报 月报 卷烟工业企业 同上 同上 16国烟工 5 表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用水情况月报 月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7国烟工 6 表 烟草行业工业企业生产排放物月报 月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8 三、调查表式(一)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卷烟产(购) 、调、存日报表 号:国烟工 1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卷烟产量 万支2 自有品牌 万支3 合作生产 万支4 许可生产 万支5 来牌或来料加工 万支6 供应出口 万支7 出口 万支8 其
11、他 万支9 卷烟回购量 万支10 卷烟回购金额 万元8 卷烟工业销售量 万支9 对商业企业调拨 万支10 合作生产产品调拨 万支11 合作生产产品回购后调拨 万支12 供应出口 万支13 出口 万支14 其他 万支15 卷烟工业销售额 万元16 卷烟工业库存量 万支17 其中:出口 万支18 卷烟工业损溢量 万支注:数量指标保留小数后 4 位,金额指标保留小数后 6 位。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9 (二)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雪茄烟产(购) 、调、存日报表 号:国烟工 2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
12、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雪茄烟产量 万支2 雪茄烟工业销售量 万支3 雪茄烟工业销售额 万元4 雪茄烟工业库存量 万支5 雪茄烟工业损溢量 万支注:数量指标保留小数后 4 位,金额指标保留小数后 6 位。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三)烟草行业商业企业卷烟购、调、销、存日报表 号:国烟商 1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卷烟购进量 万支2 卷烟购进额 万元3 卷烟调剂量 万支4 卷烟调剂额 万元5 卷
13、烟商业销售量 万支6 卷烟商业销售额 万元7 卷烟商业库存量 万支8 卷烟商业损溢量 万支注:数量指标保留小数后 4 位,金额指标保留小数后 6 位。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10 (四)烟草行业商业企业罚没烟购、调、销、存日报表 号:国烟商 2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罚没烟购进量 万支 5 罚没烟商业销售量 万支2 罚没烟购进额 万元 6 罚没烟商业销售额 万元3 罚没烟调剂量 万支 7 罚没烟商业
14、库存量 万支4 罚没烟调剂额 万元 8 罚没烟商业损溢量 万支注:数量指标保留小数后 4 位,金额指标保留小数后 6 位。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五)烟草行业商业企业雪茄烟购、调、销、存日报表 号:国烟商 3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雪茄烟购进量 万支 5 雪茄烟商业销售量 万支2 雪茄烟购进额 万元 6 雪茄烟商业销售额 万元3 雪茄烟调剂量 万支 7 雪茄烟商业库存量 万支4 雪茄烟调剂额 万元 8 雪茄烟商业损溢量 万支注:数量指标保留小数后 4 位,金额指标保留小数后 6 位。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六)烟草行业商业企业订货订单日报表 号:国烟商 4 表制定机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7466号上报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日1 卷烟需求量 万支2 卷烟订单量 万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