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应诉党建工作总结第1篇: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x行政复议法、x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行政复议应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本机关进行答辩的活动。 行政诉讼应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其体行政行为不当或对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进行答辩的活动。第三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由本局行政处罚审议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局法制宣传科承办。行政诉讼应诉由本机关法人代表负责或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第四条本局在收到上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并提出书面答辩。第五条本局在收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状副本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