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依据成都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成都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的统一部署,通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二、试行范围(一)试行区域:全县范围所有镇(街道)。(二)试行品类: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三)试行主体: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