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辖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服务指南(试行)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改革,明确北京辖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要求,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效能,提高辖区挂牌公司辅导工作服务质量,结合北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1、 辅导监管工作总体原则(1) 北京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等,对辖区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进行监管,按照本指南开展相关工作。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保荐机构参考本指南对北京辖区拟申请精选层挂牌的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辅导机构、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二)北京证监局辅导监管工作包括辅导登记、辅导过程监管和辅导工作验收,重点监管辅导机构在辅导工作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的履行情况。辅导的目的是使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全面掌握发行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