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一) 部门职责。科技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2. 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3.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地方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4. 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 部门机构设置。科技局 内设机1个:办公室1. 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业务,搞好信息了解,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2. 编写科技工作简报,负责会议记录,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文印、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站、所社会化服务实体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3. 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公共卫生的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4. 牵头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维稳工作机关精神文明的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5.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宣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