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篇1一周的“企业纳税实务”实训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一周里,我们主要对“税务登记、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消费税纳税申报;营业税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务;印花税实务;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房产税实务和车船税实务”进行深入地学习,使我们既能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又能熟练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等实践操作技能。我觉得“企业纳税实务”中的各项任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主要是“税法”+“财务会计”。我想,只要这两门专业课程学好了,扎好基础了,做这个实训必定得心应手。本以为,这两门专业学得还不错,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比如:将自产产品(固定资产)作为公司自用应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到岸价=关税完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只是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税基数,个人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让渡给公司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该注意:“年终奖/12”(找税率),再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