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工作总结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工作总结 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重要一环,现将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府法制办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了报送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今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收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因此未对规范性文件出具过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一是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心作用,通过文件签批、开会传达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在行文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标准、强化督察考核,切实提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