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总说明一、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 本装饰定额 ”,是依据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 材料的应用情况,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二、本装饰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脚手架工程;其他工程等容。三、本装饰定额适用于我省境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及单独装饰工程。四、本装饰定额的作用:1. 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 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 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 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五、本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六、本装饰定额中人工工日以“ 综合工日 ”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